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细节:一人操纵四家公司实施垄断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细节:一人操纵四家公司实施垄断

hyde0223 2025-06-13 装修常识 4 次浏览 0个评论

6月13日早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对郭相国组织4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经营者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4月、6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五份,涉及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郭相国。

在自然人郭相国的组织下,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

一人组织聚会商议共同涨价事宜

对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20日,郭相国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欣、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代表,以及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在天津聚会,商议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共同涨价事宜,并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为避免企业之间见面,规避反垄断调查,参会各方约定具体涨价事项细节会后由郭相国分别对接本案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协商确定。

会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垄断协议,拟与郭相国方签署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独家代理协议,因企业内部合规审核未通过,实际并未签署,但涉及垄断协议的内容得到了实施。2022年1月份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断供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断供行为与其他三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保持一致,造成市场供应紧张。2022年2月21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由原来最高9000元/公斤提高至13800元/公斤。

为维护垄断协议平稳运行,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欣等人后续又多次与郭相国方见面联络,商议垄断协议实施。截至2024年3月7日开展现场调查,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价格仍在执行。

5份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核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42764400元;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23746680元;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24763156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17899200元。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人用药CP版,下同)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同时被证明对新冠肺炎重症病人具有疗效,被编入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第十版)推荐用药,用于我国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没合计69192350.36元、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没合计195296912.22元、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被罚没合计28779190.78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没合计61038247.84元。

组织者被罚500万元

此外,作为组织者的郭相国被处以罚款5000000元。

资料显示,郭相国在多家制药公司担任职务或者有投资。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披露了郭相国组织药企进行违法行为的过程:

由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总体市场规模较小,郭相国通过推动涨价加强与涉案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合作,并试图与四家企业分别签订总代协议垄断该原料药全国市场,进而控制并推高下游制剂价格、获取垄断利润。本案查明,郭相国虽未实现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和制剂的控制,但组织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共同提高价格,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

1.前期建立联系。2021年10月12日至15日期间,郭相国在武汉召开的第87届API会议(中国国际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包装/设备交易会)上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结识并表达有意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进行整合,从而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销售价格。随后,郭相国通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表达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进行整合的意向。API会后,郭相国拜访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并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市场情况进行交流,提议共同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核实还发现,2021年11月20日前,郭相国前往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董事长进行接触,讨论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整合和涨价事宜。

2.组织聚会进行协商。2021年11月20日,郭相国组织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天津聚会,商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共同涨价事宜。会上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并约定于会后向市场释放涨价信息,春节后正式涨价,具体细节由郭相国会后分别与四家企业单独沟通。会后郭相国采取实地拜访、电话联系、微信联系、起草代理协议等方式,分别向各家企业传达了涨价信息,明确具体涨价金额。

3.稳定信心共同涨价。为确保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共同涨价的垄断协议,郭相国在聚会后多次前往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董事长、原料药销售总监见面,传递价格、产量等关键信息,商议共同涨价,并推动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两次上涨,最终提高至13000元/公斤以上。

为打消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企业涨价后销量受到影响的顾虑,郭相国凭借在行业内资源和资本优势,通过相关医药商业公司大量买进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为垄断协议实施提供兜底保证,确保共同涨价行为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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